违规发稿处理:严厉打击违规行为,维护规范出版秩序
按照“立法+科技+监管”的思路,规定规范出版秩序,进一步健全新闻出版领域,确保该领域“遵纪守法、守法纳税”。
监管主要负责督促审核《规范》出版、收费服务市场的各种违规行为,对违规的现象进行整改,并将落实在纸质媒体上,遏制“越改越严”的现象。在这些方面,管控的重点放在了社会公众为规范出版和收费出版生产的数量。
针对这一问题,市出版局高度重视,开展“六项措施”,包括严查违规行为,约请地方负责人对未进行明确规定的经营单位及任何性质的纸质媒体进行约谈,强化网信部门对违规生产和出版行为的检查,在网上开展约谈,从源头上杜绝“打广告”行为,坚决杜绝“打牛皮癣”行为。
此外,市出版局还制定《促进出版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在中央和省级出版发行单位的指导下,将出版单位、出版机构以及发放单位确定为全社会服务的从业人员颁发“入职参职、指导”证书。
全国修订的《新闻出版广电行政管理条例》自8月1日起施行,也正式预示着,新闻出版领域将由制度垄断向现代社会管理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