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发稿审核规定及注意事项
一、自媒体发稿内容不得包含以下内容:
(一)涉政、涉府、娱乐、政治等低俗内容。
(二)涉及生命安全、诽谤、涉暴、赌博、暴力等违法犯罪或有损国家尊严、损害社会和谐稳定等内容。
(三)涉及商业诋毁、恶意诽谤、恶意诽谤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内容。
(四)含有虚假内容、夸大功效的负面舆情。
(五)涉及故工作难度高、耗时大、费时费力、存在虚假宣传和失信被抓的情况。
(六)涉及具有商业影响力、社会公信力、口碑力等的负面舆情。
(七)涉及无中生有、造谣传谣、恶意诋毁、诋毁侮辱和诽谤他人的内容。
(八)涉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
(九)涉及有损国家尊严、损害社会和谐的内容。
(十)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
(十一)涉及商品或服务质量、商业秘密的内容。
(十二)涉及购买、贩卖、使用他人声望、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十三)涉及营销诋毁、诽谤他人的内容。
(十四)涉及专利、版权、商标、商业秘密等有关内容。
(十五)涉及质量公示、产品监督抽检、广告宣传、价格公示、广告代言、公益活动等信息的内容。
(十六)围绕关键性网络销售、网络口碑营销的特点,收集用户意见,开展网上调查。
(十七)涉及侵权或者被侵权的内容。
五、发布与主题相关的信息
(一)包括标题、引述、正文、图片等新闻性、时事性信息。
(二)符合网络传播的特点,吸引网民关注。
(三)标题党、引导舆论。